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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购房合同后不想买需担法律责任吗
来源: 互联网转载 作者:未知 发表日期: 2026-01-06 09:48:23 阅读次数: 42
签购房合同后不想买一般需承担法律责任。购房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法律效力,双方应依约履行。若买方无正当理由不想买,构成违约。

根据《民法典》规定,违约方要承担违约责任,方式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通常合同会约定违约金,违约方可能需按约定支付;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增加。若买方能证明存在法定解除情形,如不可抗力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等,可不担违约责任。
小产权房交易合同的效力需分情况判断。

若交易发生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该合同通常认定有效,受法律保护。因为本集体成员对集体土地有使用权益,成员间的交易未违反集体土地相关政策。

若卖给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尤其是城镇居民,合同一般被认定无效,不受法律保护。小产权房是在集体土地上建设,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流转有严格限制,向本集体外人员流转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合同无效后,双方应返还财产,有过错方需赔偿对方损失。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金计算分两种情况。一是合同有约定,依据《民法典》,若合同明确约定了违约金数额或计算方法,应按约定执行,但违约金过分高于或低于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当调整。一般而言,约定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30%,可认定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二是合同无约定,若因违约造成损失,受损方可要求违约方赔偿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实际操作中,需收集证据证明损失大小,由法院或仲裁机构判定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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