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咨询 律师简介 业务范围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最新公告
 
在线咨询
  >> 首 席 律 师
沙登峰律师
沙登峰 律师
手机:13207161718
  >> 最 新 公 告
 沙律师2015年3月开庭公告: 1、3月3日14:30,江岸区人民法院,公司股权纠纷案; 2、3月4日9:30,江岸区人民法院,债权债务纠纷案; 3、3月10日14:30,江汉区人民法院,股东权益纠纷案; 4、3月12日9:30,武昌区人民法院,劳动纠纷案; 5、3月13日14:30,武昌区人民法院,公司股权纠纷案; 6、3月16日14:30,青山区人民法院,合同纠纷案; 7
 法律咨询服务公告: 本站律师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如您需法律帮助,请拨打咨询热线:13207161718 提前预约,沙律师将为您提供专业、敬业的法律服务! 办公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洪山路64号湖光大厦9楼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
 公司法务公司法务 → 父母赠与儿子的房产儿媳妇有权继承吗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父母赠与儿子的房产儿媳妇有权继承吗
来源: 互联网转载 作者:未知 发表日期: 2025-07-22 20:48:32 阅读次数: 18
一、股东的出资方式有哪些

股东的出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货币出资:这是最常见的出资方式,即以现金形式投入公司。 2.实物出资:如房屋、机器设备、原材料等有形资产。但需评估作价,并依法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 3.知识产权出资: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同样要评估作价,且应办理相关转让手续。 4.土地使用权出资: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作价出资,也需办理相应变更登记。 5.其他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符合此条件的非货币财产也可作为出资方式。 股东应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按时、足额履行出资义务,以保障公司正常运营及债权人利益。

二、父母赠与儿子的房产儿媳妇有权继承吗

这需分情况来看。若父母明确表示房产仅赠与儿子一方,根据《民法典》规定,该房产属于儿子的个人财产,儿媳无权继承。 但要是父母赠与房产时未明确仅给儿子,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儿子去世后,儿媳作为法定继承人,在法定继承情况下有权继承儿子所拥有的该部分房产份额。 例如,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在儿子名下且声明只给儿子,儿媳就不能继承;若只是简单赠与未作声明,儿子去世后,儿媳有权参与继承分割属于儿子的那部分房产价值。

上一篇:股东如何证明已实缴出资金
下一篇:股东不出资的法律责任
 【公共评论】[目前共有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暂时还没有评论
第0页,共0页,共0条评论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管理 
 
版权所有:湖北武汉商务律师网-沙登峰 律师
工作单位: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
地址:武汉市洪山路64号湖光大厦9楼
律师热线:13207161718 E-mail:easysha@gmail.com
本站访问量:
....
委托维护:律师建站网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