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卖房对方违约可以要求什么赔偿
卖房对方违约,可要求赔偿违约金、实际损失等。违约金通常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若未约定,可主张因对方违约所造成的直接损失,如房价上涨导致的差价损失、中介费用等。同时,还可要求对方承担守约方为追究违约责任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等。但需注意,主张赔偿需有充分证据证明损失的存在及金额。若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过低或过高,可请求法院适当调整。在维权过程中,应及时固定证据,如双方往来的短信、邮件、通话记录等,并尽快采取法律措施,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二、卖房对方违约能否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一般情况下,卖房时对方违约,不能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根据《民法典》规定,精神损害赔偿主要适用于人身权益受到侵害或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受到损害的情形。房屋买卖属于合同纠纷,是财产性质的合同关系,单纯的对方违约行为未造成人身权益损害,通常不满足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条件。
不过,如果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对方的违约行为同时侵害了你的人身权益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比如因对方恶意违约,导致你遭受重大心理压力并引发精神疾病等,这种情况下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但你需要对人身权益受损及精神损害的严重程度承担举证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