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咨询 律师简介 业务范围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最新公告
 
在线咨询
  >> 首 席 律 师
沙登峰律师
沙登峰 律师
手机:13207161718
  >> 最 新 公 告
 沙律师2015年3月开庭公告: 1、3月3日14:30,江岸区人民法院,公司股权纠纷案; 2、3月4日9:30,江岸区人民法院,债权债务纠纷案; 3、3月10日14:30,江汉区人民法院,股东权益纠纷案; 4、3月12日9:30,武昌区人民法院,劳动纠纷案; 5、3月13日14:30,武昌区人民法院,公司股权纠纷案; 6、3月16日14:30,青山区人民法院,合同纠纷案; 7
 法律咨询服务公告: 本站律师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如您需法律帮助,请拨打咨询热线:13207161718 提前预约,沙律师将为您提供专业、敬业的法律服务! 办公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洪山路64号湖光大厦9楼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
 股东权益股东权益 → 公司法人的权利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公司法人的权利
来源: 互联网转载 作者:未知 发表日期: 2023-09-11 21:03:30 阅读次数: 172
公司法人的权利是:

  1.对外代表公司的权利,签署法律性文件资料;

  2.代表公司签订合同的权利;

  3.公司发行债券、股票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

  4.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一条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4.关于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股东会决议或者决定;

  有限责任公司的决议或者决定内容应当包括: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各股东具体承担的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各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日期,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6.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7.以股权出资的,提交《股权认缴出资承诺书》;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注册资本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9.公司在报纸上刊登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上一篇:监事会的权利
下一篇:公司的收购方式有哪些
 【公共评论】[目前共有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暂时还没有评论
第0页,共0页,共0条评论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管理 
 
版权所有:湖北武汉商务律师网-沙登峰 律师
工作单位: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
地址:武汉市洪山路64号湖光大厦9楼
律师热线:13207161718 E-mail:easysha@gmail.com
本站访问量:
....
委托维护:律师建站网
关闭